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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---产权管理科
职能

1. 制定与产权和土地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,并监督实施;
2. 全面掌握学校经营性资产情况,做好产权登记、变更、界定等基础工作,参与产权纠纷的处理;
3.代表学校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进行审查报批。参与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购置计划的论证及招投标和采购活动;参与非经营性资产报废和报损的论证和监督;
4.代表学校对使用各项无形资产(含专利、专项技术、技术秘密、商标、字号、著作权等)的行为进行批准并监督;
5.牵头进行资产评估工作,参与学校新办企业和对外投资项目的论证,对学校拥有的股权进行监督;
6.负责学校地产的管理,包括土地确界、办证及审批、监督等工作。

人员

 

姓名
职级
办公电话
刘 莉
科长
85405005
王 毅
副科长
85405005
梁 敏
科员
85405005
余远嘱
科员
85405005
田 宏
科员
85405005